外资外贸企业赶紧戳!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发布稳定外资外贸支持政策

日期: 2020-03-03

为支持外资外贸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稳定发展,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出台了《曹妃甸片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外资外贸促发展支持政策》。政策涉及力保外贸订单和份额、确保企业运输物流顺畅、加强通关便利化协调等方面。

原文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外资外贸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外资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模式,落实“线上审批(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办理的企业开办申报、办税缴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等服务事项办理,推行“不见面”、“零接触”办理。

2.延期申报纳税。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3.提供便捷出口退(免)税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或者开具相关证明,需提供纸质证明及资料的,采取邮寄送达或延后提供;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办理退(免)税;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4.全力保住外贸订单和份额。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外贸服务专班,实现重点外贸企业派驻专员“全覆盖”,及时研究解决外贸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问题和困难。

5.加大外资外贸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外贸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6.发挥跨境电商优势开拓国际市场。积极落实中国(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扩大母婴用品、食品、保健品等产品进口,保障民生消费品市场供应。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和生产型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数字化营销,多渠道开拓多元化市场。

7.支持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对由省商务厅统一组织进口相关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2020年首季度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8.确保企业运输物流顺畅。帮助外贸企业处理防控物资供应确保、原料供货、运输物流等难题。制定“进出口贸易企业绿色通道政策”,保证进出口外贸企业及产业链配套设施物资可持续。

9.加强通关便利化协调。对于疫情防控、恢复生产必需的各类物资进口以及列入省市复工名录的重点外贸企业产品出口,协调海关、税务、外汇、港口、交通等口岸部门,及时疏通物流运输瓶颈,提供通关、放行、结算、税务便利。

10.建立进出口绿色通道。按照海关总署出台的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10条措施,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做到快速验放。优化出口前监管,对出口货物检疫证书、处理证书、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等提供便捷出证服务。

11.推行主动披露和容错机制。企业对疫情期间存在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远程网上主动披露,海关及时在线受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减免滞纳金。对于“提前申报”修改进口日期及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对于企业提交的关于业务改革造成的报关差错复核申请,在线快速办理并撤销差错记录。

12.推动海关对进口粮食、肉类、水产品以及企业生产原料等实施优先查验、优先检测。对已经获得第三方认证或者检测报告的生活必需消费品,可应进口商要求,凭进口商质量安全声明,简化检测项目。

13.对受疫情影响的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期核销的,支持海关给予办理延期手续。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不按违规处理。

14.落实出口信保政策。为保障出口企业在疫情期间稳市场促出口,解决企业因疫情原因存在接单后不能按时交单的风险损失,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规避风险损失,对我片区的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保,在享受省市补贴的基础上,按其实际缴纳保费合理支出,支持比例不超过30% 。(享受省、市、区的补贴支持不超过100%)。

15.引导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外资外贸企业提供积极帮助,对因短期需求变化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的优质企业,以及面临疫情考验和困难的行业,特别是在本次疫情防控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外资外贸企业,有针对性地综合拓展金融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加大对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防止企业受疫情影响退出国际产业链。

16.落实优惠政策。协助企业享受国家、省有关支持政策,同时加快市、区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优惠政策兑现,简化办理操作程序,使外资外贸企业实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本政策措施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管理委员会所有。